贴两篇合为时而著的拼贴文

新时期发展普惠金融的行动指南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普惠金融正式进入党的决议,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容之一。此后,中国普惠金融踔厉奋发,在覆盖广度和普及程度、金融科技应用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不断提升,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之路。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是2015年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发布以来,又一份普惠金融领域的国家级重磅文件,为我国未来五年发展普惠金融提供了行动指南。

坚守普惠金融初心使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必须牢牢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原则,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守普惠金融的初心使命,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强化政策引领,将更多金融资源倾斜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相对弱势群体,以可负担的成本为广大小微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平等金融服务,更好满足人民金融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党的领导。《意见》提出,要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将党的领导有效落实到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各级党组织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做好普惠金融,要深刻把握普惠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充分认识普惠金融是坚持人民至上、促进共同富裕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将普惠金融工作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紧密结合,不断推动普惠金融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深化普惠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坚持人民至上。发展普惠金融的目标是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共享金融发展成果,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小微经营主体、“三农”领域一直都是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领域和环节,金融机构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金融资源向更广泛的普惠群体倾斜,将产品服务向更多的弱势领域延伸,不断扩大普惠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使更多的普惠群体能够获得公平、安全、快捷的金融服务,让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与此同时,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内涵,将民生领域纳入到未来普惠金融服务的重点领域,丰富创业、助学等金融产品,完善适老、友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在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服务过程中,融入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实现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的融合发展。

坚持政策引领。普惠金融的地位和准公共产品性质决定了政府必须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引导并规范金融机构向普惠领域群体提供更多更优惠的普惠金融产品。商业银行要严格遵守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监管制度与规则,充分利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普惠金融重点群体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优惠,不断提升普惠金融发展内生动能,并按照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和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要求,将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把外部政策优惠向基层与客户传导,切实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高起点谋划高质量发展

《规划》发布以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满意度逐步提高。站在普惠金融新的历史阶段,《意见》在高基础上谋划高质量发展,从基础服务、融资服务、“三农”金融、权益保护、风险防控、配套机制等方面明确未来五年目标要求,强调在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努力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普惠金融配套机制更加完善的目标。下一步,商业银行应从完善服务体系、推动产品服务创新、推进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入手,推动普惠金融持续发展。

持续完善服务体系。对于大中型商业银行而言,下一步要继续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体系,单列信贷计划、倾斜内部资源、改进差异化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机制。同时,发挥点多面广优势,加强普惠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与网点精细化管理,更好匹配网点普惠信贷业务授权与其实际经营管理能力,优化政策支持方式,加强资源穿透配置,加大考核评价力度,强化激励实效,激活分支机构动能。此外,大型银行应切实担负普惠金融“国家队”责任,带头实施普惠金融战略,积极探索实践,率先引领发展,鼓励向外输出相关经验和技术成果,为普惠金融总体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推动产品服务创新。商业银行要大力开发符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特点和发展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市场敏感度,拓展普惠金融发展新场景新空间,发挥分行贴近市场、了解客户优势,持续丰富线上信贷产品体系。加快引入地方版批量担保、科技产业园区等新场景,形成普惠业务扩户增量的新增长点。同时,进一步强化资源和技术禀赋,不断提升中长期信贷占比,将普惠金融服务向首贷户和薄弱领域延伸,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

推进综合金融服务。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金融支持,已成为普惠金融发展新的、更高的要求。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风险缓释、政策传导、预期管理等方面有独特而重要的功能,因此需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这些功能,从而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商业银行应构建综合化金融服务体系,发挥行司联动、多业务协同优势,逐步从以贷款为主的服务模式,升级为“表内+表外”“商行+投行”“债权+股权”“融资+融智”的综合化、全方位服务,进一步探索投贷联动业务模式。

科技赋能构建普惠生态

数字技术的发展,有效解决了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突破了传统小微业务发展的瓶颈。《意见》强调,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支持金融机构深化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实现数字化转型,打造健康的数字普惠金融生态,同时强调将数字普惠金融全面纳入监管。实践证明,数字化转型发展是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必由之路,普惠金融的发展必须坚持走数字化的道路,不断加大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创新应用,持续丰富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数字普惠金融产品体系,有效提升场景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降低普惠金融业务成本,增强商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进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转型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关键一招,使大型银行做好普惠金融成为可能。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金融科技飞速发展,商业银行应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对业务模式进行深度重构和全面再造,推动普惠金融向线上化、移动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逐步解决银行开展普惠金融服务面临的成本、风险与效率、收益间的矛盾,形成以“数据+算法+算力”为引擎和基石、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的新型数字化普惠金融发展模式。

共建开放生态。普惠金融是一个多方参与、多主体互动的系统工程。商业银行应大力完善基础支付设施,依托数字化渠道对接线上场景,紧贴小微企业和“三农”、民生等领域提供高质量普惠金融服务。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与小微企业、核心企业、物流仓储等供应链各方规范开展信息协同,提高供应链金融服务普惠金融重点群体效率。同时,加强与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对接,利用好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融资登记基础平台等基础设施,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深化“银税互动”和“银商合作”,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地方政府性再担保机构作用,形成发展普惠金融的合力。

完善信用体系。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守信主体融资的基础作用,促进银行和企业的融资对接,加强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建设,有助于改善普惠群体融资微循环,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约束。商业银行要有效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推广“信易贷”模式,并提高征信工作管理能力及客户满意度,联动整合外部资源,强化数据对接、平台对接、模型对接、增信对接,有的放矢破解普惠金融业务在成本、风险、收益等方面的难题。

防范重点领域金融风险

普惠金融风险管理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促进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意见》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并倡导负责任金融理念,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普惠金融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商业银行要把握好个体收益与全局稳定之间的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管控之间的平衡,以及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平衡,确保普惠金融稳健行远。

严守合规底线。国家和监管层针对普惠金融出台的优惠政策,目的是促进普惠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但行业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机构以“普惠”之名,行违法套利之实。商业银行在推进普惠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银保监会“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监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内关于规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的管理要求,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杜绝小微企业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当收费和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等行为,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稳妥推进金融创新。要时刻把握创新发展的正确方向,在坚守合规经营底线的前提下开展创新,确保创新符合监管要求,不损害金融稳定和消费者权益。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识别和防范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相互促进、良性循环。同时,建立金融创新沙盒机制,为金融创新构建更加宽松的环境和更加广阔的空间。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商业银行要以负责人金融理念,继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全流程管控,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畅通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同时,发挥我行点多面广、服务渠道多元的优势,围绕老年群体、学生群体、新市民群体、农民群体等重点人群日常金融需求,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多样化宣传途径,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讲,推出金融产品保障等服务,引导消费者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不断提高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金融创新传薪火,舞动小微大时代——“十三五”规划学习体会

在“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大幕将启之际,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为我们给出了抬头看路的导航图、埋头实干的启示录。结合这一段时间以来自己对全会文件精神的学习,我总结相关体会如下:

认清形势,深植常态更新的世界观

全会总结了“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认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同以往的态势。总结起来,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增长速度要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

“十二五”时期波澜壮阔的不凡画卷中也有着小微企业与小微金融日新月异的浓墨重彩。伴随着“十二五”期间经济总量的提升、科学技术的发展、体制机制的优化,有效需求不断增长、创新供给方兴未艾,小微企业得到快速发展,金融抑制大有改观,普惠金融的诉求得到落实,新的金融业态星火燎原。然而,年初以来宏观经济惯性下行,转型阵痛延续,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大,使得小微企业外部经营环境更为复杂,小微金融亦难置身其外。

三期叠加万象始,常态更新春意萌。伴随“十二五”规划目标的胜利实现,“十三五”时期的建设将在一个更高的大台阶上进行。相应地,小微金融也将在一个业务基础更加坚实、科技手段更加多样、商业生态更加完善的基础上继续前行。但与此同时,风险的渐次暴露与竞争的日益加剧,也使小微金融面临高原期的瓶颈与阵痛。在“十三五”时期的宏大叙事中,小微金融亦应坚持深刻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切实服务新常态,切实认清形势,谋定而后动。

领会要求,把握时不我待的能动感

党的十八届五种全会重点研究“十三五”规划建议问题并提出建议,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稿体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全国中小微企业创造了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就业。新常态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中国经济实现提质、增效、升级的必然要求,是增添社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的坚实保障。要保持中国经济的中高速发展,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小微企业的力量。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作为“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是金融机构贯彻政策导向、实现监管要求的应有之责,也是其促进经营转型、推动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有鉴于此,作为小微金融人,我们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荣誉感来推动小微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

抓住机遇,贯彻矛盾转化的辩证法

《建议》指出:“综合判断,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判断,准确地抓住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贯穿了“不变”与“变”的辩证法:一方面,对于战略机遇期的基本判断没有变;另一方面,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正在由原来加快发展速度的机遇转变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正在由原来规模快速扩张的机遇转变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机遇。

今年以来,具有天然弱质性的小微企业仍将受到“三期叠加”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调整阵痛与部分经济风险显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等不利影响,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将继续面临着风险不断加剧、不良贷款持续反弹的严峻挑战,对我行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业务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另一方面,国家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扶持力度,众多小微企业在新常态中逆风生长、朝气蓬勃,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由此爆发出来的金融需求规模更加庞大,范围愈发广阔,内容日益丰富。积极拓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既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更加有效的应对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和经济下行带来的冲击,又有利于推进客户拓展、经营转型和结构优化,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同时提高综合收益水平。小微金融不仅仅是民生金融、普惠金融与责任金融,更日益成为商业银行的一项战略性业务。

来时惯看波澜起,归途野望景明中。小微企业与小微金融在今天遇到的一些困难,也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但是,机遇总是与挑战并存的,只要我们以辩证的眼光来看待暂时的困难,并创造条件促成不利向有利的转化,紧紧抓住建议稿中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所擘画的宏伟蓝图,不断寻找小微金融可以借力的宝贵契机并在这个空前广阔、激荡、厚重的时代里乘势而上,就一定能在这关键的五年里,书写小微金融新的篇章。

创新发展,开拓转型升级的方法论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建议》指出:“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以创新驱动发展是银行业发展永恒的主题,也是我行小微金融业务发展永恒的主题。国内银行业在小微金融业务专业化经营这条道路上行走还不到十年,很多领域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目前国内银行还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经营管理模式,尤其是大型银行如何服务小微企业的问题尚未破解,这就需要我们以创新的思维去研究、思考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等一系列问题。

小微金融是传统大行实现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而小微金融自身的持续发展,亦有赖于不断加强营销、制度、风控、产研等方面的创新。一是加强前瞻性研究与布局,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二是加强政策制度研究,完善差异化的政策制度,创新特色产品与专属服务;三是加强科技支撑,引入自动化的业务流程与信息化的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客户体验与业务运作效率,同时通过对数据科技手段的应用,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建立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并从文化建设入手,切实提高团队创新与服务意识。

金融创新传薪火,舞动小微大时代。小微企业是经济社会的基本细胞,只有把小微企业服务好了,整个经济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健康运行的有机整体。同理,作为小微金融人,个体的力量虽然比较微小,但只要把自我的奋斗叠加在整个时代的波澜壮阔之中,则一定能挥就关于个人价值、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华美篇章!